一、年龄要求
申报对象年龄要求6周岁以上(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);
年龄计算公式为 6≤上报材料的年份-出生年份。
二、家庭要求
申报对象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:
(1)父母情况需满足以下其中之一:
a.父母双亡;
b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再婚且不在申报对象所在行政村生活;
c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失踪或与家庭丧失联系2年以上;
d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被判死刑、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且距离刑满释放5年以上;
e、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具有重度残疾以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或重度精神病以至于无法对待助对象进行抚养、教育,可酌情申报(请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具体情况)。
(2)申报对象为社会抚养事实孤儿,与亲属、老师、邻居等长期生活在一起,并以之作为法定监护人。民政部门/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不在申报范围内。
三、就读要求
申报对象须已入学接受全日制教育,含:
(1)学前班(下一学年上小学一年级);
(2)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,初中);
(3)高中阶段(普通高中,中专申报时需说明学制);
(4)高等教育阶段(本科/大专)1-2年级(3-4年级不可申报)。
四、家庭经济要求
申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,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。
五、其它
未享受除国家救助外的其它社会机构的长期救助。
注意事项:
1、申报资料合格后,将由爱德开始寻找资助人,进行配对,但受助期由资助资源情况决定,并非一定当期始助。
2、非国家资助,具有灵活性。
3、春季学期不可申报初中、高中(普高、职中)毕业班学生。(指初三、高三、职中毕业班学生)
4、网络申报要规范:避免错别字、重复申报等;“具体情况说明”要填仔细;网络申请必须上传照片;身份证信息尽量完善。(暂时不要)
5、对于养父母都健在并与孩子同住的,不能进行申报。
6、爱德根据项目区现有管理能力决定新增申报名额范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