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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德基金资助申报条件
发布日期:2016-08-29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一、年龄要求

申报对象年龄要求6周岁以上(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);

年龄计算公式为 6≤上报材料的年份-出生年份。

二、家庭要求

申报对象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:

1)父母情况需满足以下其中之一:

      a.父母双亡;

      b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再婚且不在申报对象所在行政村生活;

      c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失踪或与家庭丧失联系2年以上;

      d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被判死刑、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且距离刑满释放5年以上;

     e、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具有重度残疾以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或重度精神病以至于无法对待助对象进行抚养、教育,可酌情申报(请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具体情况)。

2)申报对象为社会抚养事实孤儿,与亲属、老师、邻居等长期生活在一起,并以之作为法定监护人。民政部门/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不在申报范围内。

三、就读要求

申报对象须已入学接受全日制教育,含:

1)学前班(下一学年上小学一年级);

2)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,初中);

3)高中阶段(普通高中,中专申报时需说明学制);

4)高等教育阶段(本科/大专)1-2年级(3-4年级不可申报)。

四、家庭经济要求

申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,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。

五、其它

未享受除国家救助外的其它社会机构的长期救助。

注意事项:

1、申报资料合格后,将由爱德开始寻找资助人,进行配对,但受助期由资助资源情况决定,并非一定当期始助。

2、非国家资助,具有灵活性。

3、春季学期不可申报初中、高中(普高、职中)毕业班学生。(指初三、高三、职中毕业班学生)

4、网络申报要规范:避免错别字、重复申报等;“具体情况说明”要填仔细;网络申请必须上传照片;身份证信息尽量完善。(暂时不要)

5、对于养父母都健在并与孩子同住的,不能进行申报。

6、爱德根据项目区现有管理能力决定新增申报名额范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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